申请解封账号

发表于 2016-9-5 15:46:59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656 1423213

本帖最后由 IS值班 于 2017-11-6 19:52 编辑

通知:本帖暂停回帖,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本论坛,需要申请解封帐号的请按照申请格式要求发到官方邮箱:kefu@ispeak.cn
申请格式:
解封账号:
封停原因:
联系邮箱:
补充说明:


*哪些属于违规的账号
1)喊骚麦、拨打政府机关电话
2)讨论政  治反和谐等话题的**频道的主要参与和组织者
3)在频道内组织捣乱、破坏其他频道正常运营活动的主要参与和组织者
4)在频道内散播色情信息或表演色情节目
5)在频道编辑转移其他语音平台
6)冒充官方行骗
7)盗其他人账号财产者
8)散播虚假比例元宝信息
9)聚众赌  博(如赌马、赌球等)
10)攻击抹黑他人或频道
11)在他人频道内发布广告信息,虚假兼职诈骗信息等
12)冒名使用他人帐号上麦出视频

*违规账号级别划定及处理标准
违规级别:一级违规
类别范围:【拉拢IS平台用户去其他平台】
          【盗号用户】
          【涉及诈骗用户】
补充:永久封停当时的账号跟电脑设备及网卡。如果该账号拥有IS靓号,将回收此IS靓号。
违规级别:二级违规
类别范围:【组织或参与谈论政  治反和谐的、冒充官方且已经行骗过的、买卖账号有汇款行为】
          【频道内发政  治、黄色链接等或表演色情节目(视情节严重情况处理)】
          【频道内组织色情行为】
          【散播虚假比例元宝信息】
          【散播虚假诈骗信息】
          【 冒名使用他人帐号上麦出视频】
补充:一经封停永不解封

违规级别:三级违规
类别范围:【在频道内组织冲频道,破坏其他频道正常运营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和组织者】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【冒充官方未行骗】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【买卖账号无汇款行为(视情节严重情况处理)】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【恶意攻击、抹黑主播或视频频道(视情节严重情况处理)】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【聚众赌  博(如赌马、赌球等)】      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【拨打政府机关电话】         
补充: 第一次封停14天,再次封停则永不解封。

违规级别:四级违规
类别范围:【骚麦(包括视频频道内骚麦)警告3次后无效的、刷广告(视情节严重情况处理)】
补充:骚麦警告3次无效后封停2天,给予解封一次;刷广告第一次1天,第二次封停7天后给予解封;第三次封停永不解封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329#
执子金 发表于 2017-5-24 17:40:54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328#
砖石国际夜华 发表于 2017-5-24 12:14:11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327#
砖石国际夜华 发表于 2017-5-24 12:11:53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326#
思航 发表于 2017-5-23 12:35:24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325#
秋天的虫子 发表于 2017-5-22 19:18:36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324#
秋天的虫子 发表于 2017-5-22 19:17:01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323#
思航 发表于 2017-5-22 09:08:33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322#
思航 发表于 2017-5-22 09:05:22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321#
秋天的虫子 发表于 2017-5-21 09:55:47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320#
秋天的虫子 发表于 2017-5-20 16:47:19 | 只看该作者
此帖仅作者可见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IS值班

版主

12

主题

1816

帖子

3728

积分
Ta的主页 发消息
蛊哥论坛  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沪B2-20170120号   沪网文[2023]0890-065号   上海勤和互联网技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Copyright (C) 2004-2024  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1号   沪ICP备05009829号-1  
沪ILS备201708210012   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628号  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21-64475511-111  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电话:010-12389   自律承诺  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